在離婚訴訟中,一方當事人有離婚的决心,但另一方當事人不想離婚,或者出於愛,或者出於恨,或者出於其他原因。

最近,我的一比特客戶董女士是一家銀行的中層幹部。通常,公司經常加班。雖然沒有達到“996”或“夜總會”的水准,但晚上7點和8點下班是正常的。

他的丈夫黃愛打麻將,這可能是四川人的共同問題。有人說他下飛機前聽到四川人打麻將的聲音。黃女士經常沉迷於打麻將,多次為了打麻將“忘了”去學校接孩子,這讓董女士忍無可忍,提出與黃女士離婚。

黃進退兩難。經過幾次談判,黃某聲稱要分得大部分財產,並威脅說,如果不給錢,他會一直拖下去,看誰能拖下去!這讓董女士更加難以忍受。她無恥。至此,雙方談判破裂。董女士來找我們,要求向法院上訴。

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夫妻關係破裂,允許離婚?

文章索引:《民法典》第1079條: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,有關組織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調解或者提起離婚訴訟。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,應當進行調解;關係確實破裂,調解無效的,準予離婚(1)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;

收集這樣的證據很困難。重婚需要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,可以追究刑事責任。

與她同居不同於“一夜情”和不忠。必須證明和她一起生活很長時間,比如在門口擁抱一段時間。在實踐中,法院經常用從穿短袖到穿長袖的親密照片來判定。

(2)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的;

遭受家庭暴力後,我們必須在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。公安機關出具的警務筆錄或詢問筆錄、傷情檢查報告將成為今後的重要證據。

與派出所出警日期相對應的醫院檢驗證書。

孩子們在家裡的證詞並沒有太多關於孩子們年齡的問題。

(3)有賭博、吸毒等不良習慣,經反復教育無法改變;

這是董潔的規矩。董潔收集了學校的證言和黃某接孩子的微信聊天記錄。她還用我告訴她的方法,每天下午5:00到8:00在麻將館連續錄製視頻。通過綜合證據,她形成了一條證據鏈,證明黃某無視家人,嗜賭成性,嚴重損害了董潔的利益,最後,法院一勞永逸地準予離婚。

(4)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;

這種情況也比較複雜。必須證明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,而不是被政府派去或留學。

最好有租賃合同、分居聲明、分居協定或派出所、居委會/社區、物業公司出具的居住證明等直接證據,時間至少兩年。

(5)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,準予離婚。

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許離婚後,雙方又分居一年,一方又提起離婚訴訟的,準予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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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nchan520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